玩游戏能挣钱吗?当心坐牢!

来源:001手机游戏网/编辑:佚名/时间:2022-01-14 11: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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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是一名上班族,平时喜欢玩手机游戏。偶尔小王会遇到小李,小李给他推荐了几款游戏,不仅玩还能挣钱。小王一听,二话没说就加入了小李。没想到,他越陷越深,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小王是一名上班族。虽然工资不是很高,但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还是让小王很满意。业余时间,小王喜欢玩手机游戏,偶尔会用钱填满游戏。通过游戏,小王认识了小李。他们两个在同一个城市。因为年龄相仿,爱好相似,所以经常在一起玩游戏,但生活中却从未见面。

这一天,小王像往常一样拉着小李和他一起玩游戏,而小李却突然给小王打了一个语音电话,说自己最近发现了一个好玩的游戏,既娱乐又赚钱,并邀请小王和他一起玩。看到小王有些疑惑,小李说自己玩了好几天,赚了一千多块,小王很兴奋。

于是小李把链接推给小王,下载了游戏,把小王拉进了一个游戏群。玩了几局之后,小王发现这款游戏是一款比较常见的网络钓鱼游戏,但是玩家需要先花钱买积分,然后才能用积分玩游戏。游戏结束后,他们还可以将游戏剩余积分兑换成现金,只是在兑换货币时,他们需要给业主一定的手续费。这个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游戏。虽然玩法不同,但玩法基本相似。抱着试试的想法,小王买了500元钱的分数。结果他那天运气很好,几个小时内比赛的分数翻了一倍。小王高高兴地把比赛的比分变成了现金。看到转会记录,小王不仅觉得游戏挣钱太快,没早点发现。

尝到甜头后,小王悦对这款游戏越来越着迷。他不仅下班后拉小李一起玩,还在工作时间时不时拿出手机玩两个游戏。买积分的钱数也从一开始的三五百元演变到后来的一两千一倍。起初,小王输了,赢了。没想到,他差点输了,但抱着扭转局面的心态,小王的投资越来越大。两个月后,小王把所有的积蓄都输光了,甚至还向朋友借了几千。

这一天,小王又和小李玩了一场游戏。结果一个多小时就把分数全丢了,小王找小李帮忙借钱。谁知道,小李最近也是一次又一次的赔钱,又眼红业主的卖点,赚了不少钱,就直接和这款游戏的代理商商量联系,自己买分卖分赚更多。

为了入门,小王联系了游戏代理,在了解了代理游戏所需的一些规则和设备后,以创业为借口,向家里要了2万元,在外面租了房子,买了几台电脑,甚至辞职,和小李一起做游戏代理。因为之前玩过,所以很快就建立了一套规则,从代理那里买的分数提高了50%,卖给了游戏玩家。如果玩家想要退还积分,将收取5%的手续费。起初,小王和小李灿只找一些自己认识的喜欢玩类似游戏的朋友参与游戏。后来小李设计了一个推荐奖励系统,每个参与的玩家推荐一个人进来就可以获得相应的100元游戏分数。经过一番操作,小王和小李建立的游戏群很快就从50人左右发展到了1000多人。后来玩家不断进来,小王和小李设置了几个游戏。他们停止玩游戏,专注于买入点、卖出点和换钱。就这样,刚开始投资不到一个月,就赚回来了,然后每天赚3000元到5000元。小王和小李甚至喊出了买车半年,买房一年的口号。

这一天,小王和小李正在愉快地租房子算账。门突然被打开了。在他们回来之前,警察冲进来控制了他们。两个月后,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将小王、小李起诉至人民法院。审判后,法院裁定两人均被判处7年监禁。站在码头的两个人懊悔不已。

翻译客人

上海海化永泰(成都)律师事务所

许娣律师

组织赌博罪有哪些?

《刑法》第303条分别规定了三种犯罪。第一款规定了赌博罪,是指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牟利的情形。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为开设赌场行为;第三款规定了组织境外赌博罪的参加国(境)外组织参加境外赌博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机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对此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这三种犯罪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赌博罪的客体是参与或者组织赌博的人,例如组织他人参与赌博并从中获利,或者组织一定的人参与赌博,虽然没有获利但达到一定数额,则可能构成赌博罪。

至于开设赌场罪,无论有无获利,只要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

在开设赌场的过程中,如果涉及一定数额的赌资或者有组织的人员参与赌博,那么行为人也可能构成赌博罪。

第三款规定的境外(境)组织赌博罪是2020年发布的刑法第十修正案。其目的主要是规范组织中国公民境外赌博的犯罪行为。

所谓开赌场和常见的开麻将馆。

有什么区别?

这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中明确规定,以少量金钱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仅收取场所和服务正常费用的娱乐场所等经营活动,不以赌博论处。也就是说,开设麻将馆之类的在我们生活中很常见,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这种经营行为不构成犯罪。

小王通过网络组织大家玩游戏。

通过买卖积分赚取差价。

为什么也被认为是开赌场的行为?

虽然小王低价从家里买了游戏分数然后高价转卖给玩家;但与此同时,小王接受玩家用游戏积分换取现金,本质上类似于抽取利润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机涉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凡设置具有退钱、退分、打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组织赌博活动的, 或者通过回购奖品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有价值的金钱、物资(以下简称设置赌博机)的,应当认定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也规定“使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代理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任何人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享都可以被视为“开设赌场”。

在网上和现实中开设赌场。

定罪和量刑有什么区别?

无论是在网上还是现实中开设赌场,都属于开设赌场的行为,量刑相同,但量刑情节不同。例如,经认定情节严重,设置赌博机的,则为设置赌博机60台以上,或者累计违法所得6万元以上,或者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设置赌博机30台以上等。,构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办理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如果赌场是在网上开的,那么总抽头利润在3万元以上;赌资累计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赌客总数达到120人以上的,属于《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开设赌场罪只有两种量刑标准。普通的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与赌博的人会被追究责任吗?

首先,《刑法》第303条规定了赌博罪。对于参与赌博的人员,如果组织人员参与并从中获利或者以赌博为业,可能会被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只是普通的赌徒,一旦以营利为目的,且赌博金额过大,可能会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而被罚款或拘留。

日常生活中打麻将和扑克

有可能被处罚或追究责任吗?

这不是不可避免的;日常生活中打麻将、打扑克属于娱乐活动,只要不存在刑法规定的聚众赌博、以赌博为职业等赌博犯罪,或者不存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就不会受到处罚。

出售类似于自制彩票的彩票。

并组织人员参加。

如何定性这种行为?

首先,虽然彩票本质上是投机性的,但国家许可的彩票销售是用于福利,而不是盈利。未经许可销售普通彩票的普通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如果销售类似彩票的自制彩票,并有相应的投注和兑换规则,那么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古人常说,小赌对你好,大赌对你不好。我们经常看到赌博导致家庭毁灭的事件,所以我们提醒大家娱乐是可以的,但是赌博必须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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